菜单

Q053 / 老板股权100问

合伙人承诺出资却一直不出钱,怎么办?

分类:合伙人机制篇作者:陈辉律师审核:陈辉律师

陈辉律师直接回答

合伙人认缴出资到期仍不缴,公司不能只靠口头催促,更不能直接宣布“没收股份”。现行《公司法》要求董事会核查出资、公司书面催缴;设置宽限期的,不得少于60日。宽限期届满仍未缴纳,符合条件时再经董事会决议发出书面失权通知,并依法处理失权股权。

处理不出资,要按“催缴—宽限—失权或追责”走程序

先看期限:先核对章程、股东名册和设立文件中约定的认缴金额与缴付日期。

书面催缴:公司应形成书面催缴情形和送达证据,不能只靠微信提醒。

宽限程序:现行《公司法》允许董事会依法核查出资并发出书面催缴书;设置宽限期的,宽限期自催缴书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60日。

后续处理:宽限期届满仍未缴纳的,符合条件时可经董事会决议发出失权通知;公司也可依法追究出资责任。

认缴不是“写上去就算出资”

合伙人签字时认缴了资金,公司成立后却一直说“等项目回款再打”。老板如果长期默认这种状态,后面再发生融资、债务或股东矛盾,未缴出资会从内部承诺变成公司层面的真实风险。

还没到出资期限就直接宣布取消股东资格

只在微信群催款,没有正式程序证据。

其他股东代垫资金后不留债权或增资安排。

失权不是“大股东清理小股东”的工具

现行公司法给公司提供了催缴和失权机制,但程序要求明确。董事会要核查出资,公司发出书面催缴书;设置宽限期的不得少于60日,届满仍不履行,再按法定程序作出失权处理。任何股东都不能因为与对方关系恶化,就跳过程序把“未出资”变成剥夺股权的借口。

法律上怎么看合伙人不出资怎么办?

现行《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建立了董事会核查出资、书面催缴和股东失权制度。失权不是老板一句“你没出钱就没股份”,而是一套法定程序。

出资违约是最典型的“程序比情绪重要”

老板越着急把不出钱的人清出去,越要先把法定和合同程序走扎实。

现在可以先做什么

  1. 先核对出资义务是否到期并固定证据
  2. 依法启动催缴并结合协议追究违约责任。
  3. 需要调整股权时同步评估失权、转让或增资路径。

你可能还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