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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并购与重组 · 案例 12

股权对价为零,为什么这仍是一笔复杂的新能源项目并购?

某大型清洁能源运营企业收购在建渔光互补项目公司案例

在新能源项目并购中,“股权价格是多少”往往不是最重要的问题。这个案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零。表面看,这似乎是一笔极为便宜的收购;但是零元对价背后目标公司有复杂的已经签署的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安排、建设责任、审批条件和未来运营风险。

一、委托方一家什么样的企业

委托方是一家大型国有清洁能源运营企业,长期投资、建设和运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位于我国的中部地区,开发一项大型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方式:收购框架协议签订时,先行容量已取得建设指标并进入施工,剩余容量尚需继续落实指标、建设和并网条件。

二、委托方最初想解决什么问题

委托方希望通过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取得项目开发权和未来运营收益。同时,工程已经由总承包方推进,设备拟通过融资租赁解决建设资金。委托方必须在项目尚未全部并网前介入管理,又要避免为原股东方未披露的债务、担保、税务和建设瑕疵承担无限责任。

三、进一步诊断后,陈辉律师发现了哪些深层问题

第一,股权收购、工程建设和融资并不是三件独立的事。目标公司能否完成建设,取决于EPC总包的进度和质量;融资租赁又与设备权属、租金支付、电费收益和担保安排连接。任何一份合同脱节,都会改变项目的真实成本。

第二,目标公司的价值存在阶段性不确定。先行容量的建设指标、适用电价和并网时间,直接影响项目收益;剩余容量虽然已有备案基础,但是否取得建设指标、何时投产,不能仅凭项目设想判断。

第三,零元股权对价不等于零成本。正式协议以目标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为零作为定价基础,但收购方还要承继经披露的工程、融资和运营合同,继续承担项目投资。股权价格只是交易成本的一部分。

四、陈辉律师如何确定方案的设计方向

陈辉律师团队没有把工作停留在工商股权过户层面,而是从“项目是否真实可建、成本是否可控、控制权能否落地、历史风险能否追偿”四个问题展开。交易路径依次核验项目备案和建设指标,审查土地、送出工程及并网条件,梳理EPC和融资租赁关系,再确定股权标的、先决条件、过渡期限制和交割清单。

五、方案落地后最终形成了什么成果

方案落地后签署了五方合作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建立了项目开发、EPC建设、融资租赁、股权收购、过渡期管理、历史责任和交割接管的完整文件体系。公开披露进一步确认,委托方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后续项目取得发电许可并分期完成建设。

八、方案为企业创造了什么价值

对当下交易而言,方案明确了收购标的、真实成本、交割条件和历史责任;对经营机制而言,股权、工程、融资和电费现金流由同一投资主体统筹;对长期治理而言,印章、账户、管理层和合同的全面接管,为项目后续建设和运营建立了清晰的控制基础。

九、这个案例给企业老板的启示

  • 目标公司股权价格不能代表项目整体收购成本。
  • 新能源项目并购应当同时审查项目权利和公司股权。
  • EPC、融资和股权协议必须相互校验,不能分别套模板。
  • 在建项目需要设计签约后、交割前的过渡期控制。
  • 历史责任切割必须有披露、保证和追偿机制支撑。
  • 真正的交割不仅是工商变更,还包括资产、账户、证照和管理权接管。

十、哪些企业可能需要类似的方案

  • 拟收购在建或尚未全部并网的新能源项目;
  • 通过项目公司持有光伏、风电或储能资产;
  • 工程建设与融资租赁、项目贷款同时推进;
  • 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较低,但已承担大量项目合同;
  • 项目使用租赁土地,审批、并网和送出工程尚需核验;
  • 交易完成后需要由受让方全面接管项目公司。

十一、结语

新能源企业并购的难点,不是计算一个看起来便宜的股权收购价格,而是识别目标公司背后的全部权利、合同和责任。只有把股权、工程、融资、审批、历史风险和经营接管连接起来,股权收购方取得的才不是一张股东名册,而是一项可以被持续建设和运营的能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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