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68 / 老板股权100问
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章程应该怎么规定?
分类: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篇作者:陈辉律师审核:陈辉律师
陈辉律师直接回答
法定代表人不是按持股比例自动产生。现行《公司法》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章程应当明确由哪一职务担任、如何产生和变更,并把离任时的证照、印章、账户和系统权限交接一并设计。
法定代表人不是一个“挂名职位”,也不等于谁持股最多谁来当
有的老板让亲属或员工挂名当法定代表人,自己掌握股权;有的公司融资后让职业经理人担任,却没有同步设计任免和印章账户规则。问题不在名字写谁,而在这个职位和公司实际权力体系是否一致。
为了方便找亲友挂名,实际不参与公司
• 只写“由某某担任”,不写未来产生和变更机制。
• 法定代表人离职后仍掌握证照、公章和账户。
章程写法要把“资格、产生、变更、交接”四件事连起来
资格来源:现行《公司法》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章程要明确由哪一职务承接。
产生机制:由董事产生还是经理任职触发,要与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规则一致。
离任联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依法及时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交接控制:印章、证照、银行账户和系统权限要有离任交接清单,不能把法定代表人变更孤立处理。
法定代表人条款还要写好离任交接
公司法明确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章程除了确定由哪个职务担任,还应与任免程序衔接,并提前处理离职后的变更、印章、证照、银行和电子系统交接。最危险的不是选错人,而是人已经离开岗位,登记和控制资源却迟迟没有同步变更。
法定代表人章程的法律边界在哪里?
现行《公司法》第十条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的新任确定机制。
法定代表人不是荣誉头衔
谁担任,就要让他的身份、实际职务和公司授权体系能够对得上。
现在可以先做什么
- 章程写清法定代表人职务来源和任免主体
- 配套印章、证照、账户交接制度。
- 聘任文件中明确离任配合和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