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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66 / 老板股权100问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冲突,到底听谁的?

分类: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篇作者:陈辉律师审核:陈辉律师

陈辉律师直接回答

网上经常有人问:“股东协议和章程冲突,到底哪个大?”这个问题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争议的简单排序。章程是公司治理文件,股东协议是合同。两者的适用主体、约束对象和责任路径不同。真正处理冲突时,先看争议是谁和谁之间发生。

一、如果争议是公司机关怎么做,先看治理规则

例如股东会如何表决、董事如何产生、公司是否形成有效决议,这类问题直接涉及公司组织运行,章程和公司法规则具有重要作用。股东之间私下约定了一套程序,却没有与章程衔接,执行时就会出现“两套规则”。

二、如果争议是签约股东有没有违约,要看股东协议

两个股东在协议里约定一致行动、竞业限制、资源交付、回购或补偿,一方违反后,另一个股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相应责任。即使公司层面的某项决议仍然成立,也不当然意味着违约股东不用承担合同责任。

三、最危险的不是冲突本身,而是文件没人统一管理

公司设立时一套章程,后来签一套股东协议,融资又签投资协议,几年后谁都说不清哪一版有效。重大交易和股权变化后,应当把章程、股东协议、投资协议做一次交叉检查,统一表决门槛、董事权利、转让和退出等核心事项。

四、老板应该怎么避免冲突?

第一,先明确每个事项放在哪份文件;第二,需要公司层面执行的治理安排同步写入章程;第三,在协议中设置文件效力和修订配合条款;第四,发生融资、增资、转让后及时更新。文件越多,越需要一个统一治理版本。

我处理股东争议时,最怕看到三份文件对同一件事写了三种答案

真正专业的股权文件设计,不是每份协议单独写得漂亮,而是整个文件体系能一起运行。

现在可以先做什么

  1. 先判断争议是公司决议效力问题,还是签约股东之间的违约问题,不要先争“谁效力更高”
  2. 把两份文件中表决、董事、转让、分红和退出条款逐项对照,找出具体冲突。
  3. 通过章程修订、补充协议和文件效力条款统一规则,并保留完整的股东同意和签署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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