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77 / 老板股权100问
股东竞业限制、保密和客户保护条款应该写在哪里?
分类: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篇作者:陈辉律师审核:陈辉律师
陈辉律师直接回答
股东竞业、保密和客户保护不能只放在一份文件里靠一句总括条款。章程可以建立公司层面的基本规则,股东协议和任职/保密文件负责细化范围、期限、客户名单、商业秘密、违约责任和退出后义务。
三类保护义务,应按对象拆到不同文件
股东层面:股东协议适合约定同业竞争、商业机会、客户资源和退出后义务,尤其针对经营型股东。
章程层面:涉及公司治理、股东身份和对全体股东具有持续约束意义的规则,可与章程衔接。
劳动关系:员工和高管的保密、知识产权、竞业限制还要进入劳动合同或专项协议,并遵守劳动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则。
交易文件:并购、股权转让时卖方及核心团队的竞业、禁止招揽应单独设计,期限和违约责任与交易对价对应。
保密、竞业、客户保护放错文件,发生争议时就会找不到真正的义务人
有的公司把所有保护条款只写在章程里,员工不是股东就管不到;有的只写劳动合同,股东退出后又缺少股东层面的约束。不同身份的义务来源不同,不能指望一份文件覆盖所有人。
竞业范围无限扩张,条款执行风险高
• 只限制股东身份,忽略其高管或员工身份。
• 客户名单和秘密从未做内部管理,发生争议难举证。
竞业、保密、客户保护不是一份协议能包办
保密义务保护的是非公开信息,客户保护关注禁止利用公司客户资源,竞业限制则涉及更严格的行为约束,不同主体的法律基础和边界也不同。股东、董事高管、普通员工需要分别设计。老板把所有人都用一条“离开公司两年不得从事同行业”覆盖,执行时很容易遇到范围过宽或文件关系冲突。
保护客户和技术不能只靠签字
真正有用的规则一定和公司的日常权限、数据留痕、离职交接同时存在。
现在可以先做什么
- 按股东、高管、员工不同身份设计义务来源
- 建立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管理制度。
- 把重大竞业与股权退出、回购和损害赔偿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