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90 / 老板股权100问
股东彻底闹翻,公司能不能直接解散?
分类:股东纠纷篇作者:陈辉律师审核:陈辉律师
陈辉律师直接回答
股东闹翻不能直接等同于公司可以司法解散。司法解散关注的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并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符合法定条件时,才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股东闹翻不等于公司可以马上“散伙”
有限责任公司不是普通朋友合伙,股东关系恶化并不会让公司自动解散。老板想通过司法解散结束公司,法院关注的是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是否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以及其他途径能否解决。
司法解散不是惩罚对方,而是公司治理已经失去恢复能力
主体门槛: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严重困难:长期无法召开股东会、长期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等治理失灵是核心观察点,不是单纯感情不合。
重大损失:还要说明公司继续存续会怎样持续损害股东利益。
替代路径:能通过股权转让、收购、调解、治理调整解决的,司法解散不应成为第一选择。
股东纠纷公司解散发生争议,根源在哪里?
• 两个人吵架一次就起诉解散。
• 公司仍正常经营,却只用感情破裂证明僵局。
• 没有准备治理失灵和经营困难的证据。
司法解散解决的是公司僵局,不是股东情绪
股东关系彻底破裂仍不等于法院一定解散公司。法律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是否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其他途径是否已经无法解决。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法定请求资格。能通过股权收购、转让或治理调整恢复经营时,解散不是首选。
司法解散是最后出口,不是谈判武器
真正值钱的企业,更应该先想办法把股东分开,而不是把公司一起结束。
现在可以先做什么
- 先评估公司是否达到严重治理困难程度
- 同步设计股权买卖和调解方案。
- 确需诉讼时重点围绕公司机关失灵和重大损失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