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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中途躺平,股权怎么办?

本文重点

  1. 因为真正成熟的公司,不是没有矛盾,而是矛盾来了以后,有规则可依。
  2. 老板真正要解决的,不是某个合伙人躺平,而是公司有没有反躺平机制。
  3. 如果没有提前约定回购条件、回购价格、违约责任和退出安排,老板想事后强行收回,难度非常大。

前几天,一个老板跟我聊到最后,声音都低下来了。

他说:陈律师,我现在最后悔的,不是当初创业吃了多少苦,而是太早把股权给出去了。

三年前,我和两个朋友一起创业。我出钱最多,也负责公司整体经营;一个朋友懂技术,是技术合伙人;另一个朋友有客户资源,是资源型合伙人。大家当时说得很热血:兄弟一起干,有钱一起赚。

我觉得既然是创业合伙人,就不能太计较,于是公司股权很快分好了。我拿45%,技术合伙人拿30%,资源合伙人拿25%。没有成熟期,没有考核,没有退出回购。我们只简单写了一份协议,更多靠的是信任。

第一年大家都很拼。第二年公司开始有收入,问题就来了。技术合伙人说家里有事,经常不来;资源合伙人说客户不好找,也不再跑市场。经营会议不参加,项目不推进,客户问题不处理。可一到分钱、表决、签字,他们一个都不少。

这位老板一脸委屈的说:现在公司活是我干,风险是我扛,钱是我垫,可股权他们还拿着。合伙人不干活,合伙人不参与经营,我到底能不能把股权收回来?

这就是很多老板真正关心的问题:合伙人中途躺平股权怎么办?

一、合伙人躺平,最怕的不是人变懒,而是规则缺位

很多老板遇到合伙人躺平,第一反应是生气。

为什么你当初说好全职投入,现在变成像兼职的合伙人?

为什么你说好带客户进来,现在客户没来,分红还要?

为什么你是核心合伙人,却连公司会议都不参加?

这些情绪都能理解。但我作为公司股权律师,经常提醒老板:合伙人中途躺平,不是单纯的人品问题,而是股权机制没有设计好。

如果一开始只谈感情,不谈规则;只谈未来,不谈责任;只谈股权比例,不谈退出机制,后面一定会出问题。

老板最怕合伙人躺平,因为躺平的人不一定离开公司。他可能人不来、事不做、风险不扛,但股权还在,分红还要,表决权还握着。

这时候,公司就会出现三种典型风险:

第一,贡献说不清。

当初说技术、资源、业务、管理都算贡献,但没有写清楚每个人具体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没做到怎么办。

第二,权利收不回。

股权已经登记到对方名下,如果没有协议约定,公司不能因为老板不满意,就直接把股权拿回来。

第三,公司控制权被卡住。

合伙人不干活,但在重大事项上不签字、不配合,融资、贷款、股权调整、公司治理都可能被卡住。

所以,合伙人内耗、股东不配合、股东闹翻,很多时候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前期规则没有设计好。

人可以中途躺平,但股权不能没有规则。

二、合伙人躺平,不是态度问题,是机制问题

很多老板把合伙人躺平理解成态度问题:这个人不讲信用,这个人没有责任心,这个人变了。

但从股权设计角度看,真正的问题通常有三个。

第一个问题:股权给早了。

不少老板一开始就把股权一次性分完。创始合伙人、技术合伙人、业务合伙人、资源型合伙人,不管以后贡献能不能兑现,先把比例确定下来。

这就容易出现一个后果:贡献还没完成,长期利益已经锁定。

股权给早了,后面发现股权给错了,老板就很被动。

第二个问题:股权没有绑定贡献。

股权不是感情筹码,而是贡献、责任和利益的绑定工具。

出钱可以占股,出技术可以占股,出资源可以占股,全职经营也可以占股。但关键是,每一种贡献都要有边界、有标准、有期限、有结果。

比如技术合伙人到底负责什么?是搭建系统,还是持续研发?是交付一个产品,还是长期带技术团队?

业务合伙人到底贡献什么?是介绍客户,还是完成销售额?是提供渠道,还是全职跑市场?

资源型合伙人到底资源怎么落地?资源没有转化为订单,股权是否继续保留?

如果这些都没有说清楚,后面就会变成一句话:当初不是这么说的。

第三个问题:退出机制没有提前设计。

合伙前不把退出说清楚,合伙后就只能靠吵架解决。

合伙人离职怎么办?长期不参与经营怎么办?不完成承诺怎么办?违反保密义务怎么办?另起炉灶怎么办?公司亏损时不出力,赚钱时要分红怎么办?

这些不是等矛盾出现后再谈,而是合伙人机制设计时就应该写进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股权激励协议或合伙协议里。

好的股权设计,不是防着人变坏,而是让规则比感情更可靠。

三、合伙人躺平,股权到底能不能收回?

很多老板会问我:陈律师,他都不干活了,我能不能直接把他的股权收回来?

我的回答通常很直接:要看有没有约定。

股权一旦给出去,如果没有协议约定,就不是老板想收就能收。

股权不是工资,不能因为员工不上班就停发。股权是一种财产权,登记在股东名下,就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没有提前约定回购条件、回购价格、违约责任和退出安排,老板想事后强行收回,难度非常大。

但这不代表完全没有办法。

实务中要分三种情况看。

第一种:没有协议,也没有章程约定。

这是最被动的情况。老板只能通过协商、股权转让、公司治理安排、损害赔偿等方式处理。如果对方不配合,就容易演变成创业股权纠纷。

第二种:有协议,但写得太粗。

比如只写“合伙人应积极参与经营”“不参与公司经营应退出”,但没有写什么叫积极参与,多久算不参与,怎么认定,谁来决定,价格怎么算。

这种协议有一定帮助,但执行时仍然容易争议。

第三种:协议、章程、回购条款设计清楚。

如果提前约定了服务期、成熟期、业绩目标、全职投入义务、退出情形、股权回购价格、违约责任,公司就可以按规则处理。

比如约定:核心合伙人必须全职在岗,连续两个月不参与经营或重大项目未完成,视为未履行合伙人义务;未成熟股权由公司或创始人低价回购;已成熟股权按约定公式处理。

这样处理,就不是老板拍脑袋,而是按规则办事。

四、老板要设计的,是反躺平机制

老板真正要解决的,不是某个合伙人躺平,而是公司有没有反躺平机制。

反躺平机制,不是简单写一句“合伙人不干活就退出”,而是一套完整规则。

第一,进入机制。

谁能成为合伙人?是出钱,出技术,出资源,出管理能力,还是必须全职投入?

创业初期尤其要区分全职合伙人和兼职合伙人。全职合伙人承担经营风险,可以享受更高权益;兼职合伙人如果只是提供阶段性资源,就不宜直接给长期实股。

第二,贡献机制。

每个合伙人贡献什么,要写具体。

技术、业务、资源、管理、资金,都可以成为股权分配依据。但不能只写名称,要写成果。

第三,成熟机制。

股权不要一次性全部给完。可以设计三年或四年成熟,也可以按项目节点、业绩目标、服务期限分期成熟。

贡献在,股权在;贡献停,股权就要重新计算。

第四,考核机制。

合伙人不是普通员工,但也不能没有考核。考核不一定复杂,但必须能判断。

比如是否全职在岗,是否完成年度销售目标,是否完成产品开发节点,是否参加重大经营会议,是否履行管理职责。

第五,分红机制。

很多公司一出利润就分钱,最后现金流被分干,老板还要继续垫钱。

分红要有条件:公司有利润、有现金流、补亏之后、提取必要发展资金之后,再按规则分配。否则容易形成分红争议。

第六,退出回购机制。

退出机制一定要区分善意退出和违约退出。

家人生病、能力不匹配、协商离开,可以设置相对合理价格。

长期躺平、不履职、损害公司利益、抢客户、带团队另起炉灶,就应当适用更严格的回购价格和违约责任。

五、案例复盘:如果当初这样设计,结局会完全不同

回到开头的案例。

如果老板当初不是一次性给技术合伙人30%、资源合伙人25%,而是这样设计,局面会完全不同。

技术合伙人的股权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对应前期技术投入,一部分对应后续持续研发和全职服务。

比如先给10%的已成熟权益,剩余20%设置四年成熟,每年成熟25%。如果中途不再全职投入,未成熟部分由公司或创始股东回购。

资源型合伙人的股权,也不应该只看“认识谁”。可以设计为资源转化型权益:客户签约、回款、持续合作达到约定标准后,再逐步兑现。

业务合伙人如果负责市场,也要绑定销售额、团队建设、客户维护,而不是只凭一句“我有资源”。

同时,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要写清楚:合伙人不参与经营、长期失联、不参加会议、不配合签字、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如何启动处理程序。

这样,老板面对合伙人不干活,就不是靠情绪沟通,也不是靠拍桌子,而是拿出协议说:我们按规则办。

合伙人躺平不可怕,可怕的是老板没有提前设计退出机制。

六、老板现在应该怎么做?

如果公司已经出现合伙人躺平、股东不配合、退出谈不拢、股权收不回,老板不要急着翻脸。

建议先做三件事。

第一,先做股权体检。

把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工商登记、出资凭证、会议记录、聊天记录、分红记录、借款往来全部梳理一遍。

先判断:对方的股权来源是什么?有没有履行出资?有没有承诺贡献?有没有违约行为?有没有可以启动的协议条款?

第二,先补规则,再谈处理。

如果矛盾还没有彻底激化,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修订、岗位责任确认、阶段性目标确认等方式,把规则补起来。

有时候,直接谈收股,对方一定反感;但先谈职责、考核、退出边界,反而更容易落地。

第三,新增合伙人一定要先设计再给股。

不管是内部合伙人、核心员工、技术骨干,还是外部资源型合伙人,都不要上来就给实股。

可以先用分红权、虚拟股、期权、限制性股权、项目跟投等方式测试贡献,再决定是否进入股东层面。

股权设计的顺序,一定不是先分股再补规则,而是先定规则再配置股权。

七、写在最后:股权设计,真正管的是人性变化

我做公司股权律师这些年,见过太多兄弟式合伙仇人式散伙。

刚开始大家都说不计较,最后最计较的,往往就是股权。

刚开始大家都说一起扛,最后真正扛事的,可能只剩老板一个人。

刚开始大家都说有钱一起赚,最后公司赚钱后股东闹翻,分红争议、控制权风险、创业股权纠纷一起爆发。

所以我一直提醒老板:股权不是用来表达感情的,股权是用来设计合作规则的。

合伙人机制设计得好,能让人才从打工思维变成经营思维;设计不好,股权就会变成老板最难处理的包袱。

合伙人中途躺平,表面看是人不干活,深层看是进入、贡献、分红、表决、退出、回购没有形成闭环。

如果你现在正面临合伙人不干活、合伙人不参与经营、股权收不回、退出谈不拢、公司控制权被卡住的问题,不要只靠感情沟通。

先回到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伙人机制和股权架构,把规则找出来;没有规则,就尽快补规则。

因为真正成熟的公司,不是没有矛盾,而是矛盾来了以后,有规则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