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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98 / 老板股权100问

清算优先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创始人一定要算清楚?

分类:股权投融资篇作者:陈辉律师审核:陈辉律师

陈辉律师直接回答

清算优先权决定公司出售、清算或约定退出事件发生时,钱怎么按顺序分。创始人一定要算清“先返多少、剩余还参不参与分配”,因为同样是1倍清算优先,参与型和非参与型的最终分配结果可以完全不同。

清算优先权决定的不是“公司清算时谁先拿”,而是退出价值怎么分

很多创始人看到“1倍清算优先”觉得很正常,真正到公司被并购、低价出售或进入清算时,才发现投资人先拿回本金后,普通股东只能分剩余价值;如果还是参与型优先,投资人拿完优先金额还会继续参与剩余分配。

看清算优先权,至少算三组情景

低价退出:公司出售价格接近或低于投资额时,优先权会把大部分甚至全部退出款导向投资人。

中等退出:要比较非参与型与参与型,后者可能在先拿优先金额后再按持股参与剩余。

高价退出:当普通股转换价值高于优先金额时,投资人经常会选择按普通股参与分配,具体看协议转换机制。

多轮融资:A轮、B轮、C轮谁先谁后、平级还是分层,会形成完全不同的分配瀑布。

清算优先权发生争议,根源在哪里?

只看“一倍”两个字,没有算参与分配后的总回报。

把公司并购、控制权出售也纳入清算事件,却没做退出测算。

多轮融资后优先权层层叠加,普通股剩余价值被大幅压缩。

清算优先真正要算的是不同退出价格下谁拿多少

不要只看“1倍”三个字。假设投资人投了1000万元,公司后来只卖2000万元,非参与型1倍优先和参与型1倍优先的分配差别会很大;公司高价出售时,投资人是否选择转换为普通股也会改变结果。谈条款时至少做低、中、高三个退出情景的分配瀑布,创始人才知道自己真正让出了什么经济利益。

清算优先权不能混淆哪条现行规则?

融资文件中的清算优先权首先是股东之间约定的退出分配安排,不能让投资人越过公司债权人获得法定清偿优先。公司依法清算时,应先按照公司法清偿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以及公司债务;剩余财产进入股东分配层面后,再结合公司法、章程和有效合同安排判断。

清算优先权平时看不到,退出时一次性体现

老板谈融资时不做分配瀑布测算,真正出售公司时才会发现“公司卖了很多钱,自己分到的并没有想象中多”。

现在可以先做什么

  1. 至少测算低、中、高三种退出价格下的分配瀑布
  2. 把参与型、非参与型和上限方案放在一起比较。
  3. 新一轮融资时重新测算旧轮优先权的叠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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